關于建立學校安保維穩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
冀教安〔2014〕20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公安局,冀中公安局,定州市、辛集市教育局、公安局,各高等學校,省教育廳直屬中專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建立健全學校安保維穩長效工作機制,特別是規范各個重要日期、重要時段和嚴峻形勢需要(以下簡稱重要時期)情況下的學校安保防范措施,現就加強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學校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建立長效機制,共同做好學校安保維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學校內部安全防范
(一)“三防”建設。各級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要積極指導、支持學校按照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公安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聘用專職保安人員及裝備技防設施工作的意見》(冀教政體〔2010〕50號)規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裝技防設施標準》和國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GB/T29315—2012),制定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積極推進技術防范達標工作。
全省學校和幼兒園應聘用專職保安或18—50歲男性門衛;學校門衛室配備橡膠保安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保安哨笛、強光電筒、防護鋼叉等物防設施;寄宿制學校和有條件的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安裝視頻監控或周界紅外報警及與公安機關聯網的一鍵報警裝置。
(二)嚴格門衛管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門衛的日常管理,以及重要時期高等學校的門衛管理要做到:1.堅決把好門衛防范關口,嚴格門口管控,配備足夠人員,專人值守,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和車輛審查登記制度。2.做好校園治安巡視、巡邏。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管理人員、保安、門衛,高校安保人員要定時對校內重點部位(學生宿舍、食堂、辦公樓、實驗室、配電房、校門口等)進行巡視、巡邏,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3.寄宿制中小學校要加強晚間校園巡查力度,每小時至少一次,嚴密防范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師生。
(三)建立校園“警衛室”。將學校和幼兒園門衛室統一改為校園“警衛室”,省教育廳制定統一的《警衛室工作制度》。平時社區民警負責指導,學校保安值守執勤;重要時期社區民警進行重點指導、巡視,警校聯動做好學校安全保衛。“校園警衛室”統一使用醒目、威嚴的標牌、燈箱等標志,形成整齊、規范、莊嚴的學校安保防范場所。
(四)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各級各類學校要堅持“日巡查、周檢查、月排查、季度總結”常態化隱患排查機制,強化隱患排查整改。在重要時期特別要加強對圖書館、實驗室、學生宿舍、教學樓、食堂、禮堂等重點部位以及消防、食品、交通等重點隱患的排查,及時整改隱患,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各級各類學校要采取有效手段,及時發現、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置涉及師生利益訴求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重要時期,存在矛盾糾紛和群體性利益訴求的學校,要制定專門工作方案,做好化解工作。對涉及各種糾紛訴求的重點人員,要有專人負責教育疏導和化解。
二、公安機關加強學校安全防范指導和支持
公安機關要認真落實國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十部長令)、國家公安部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和《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省政府令),以及《公安機關維護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按照《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公安機關應當指導學校做好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學校周邊治安巡邏。公安機關應當與學校建立治安管理聯系制度,協助學校處理有關治安事件。在治安情況復雜區域的學校,依托門衛室設置學校警務室或者治安崗亭”的規定,加強對學校安全防范的指導和治安防控。
(一)健全完善警校對接聯動制度。根據學校技術設施情況和實際需要,公安部門要按照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公通字〔2010〕38號)要求,把校園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設施接入公安監控平臺,把學校、幼兒園作為重點目標,進行監控。屬地公安派出所要充分發揮圖像監控系統的“視頻巡邏”功能,密切與巡警和校園安保人員的實時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涉校涉園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夠快速反應,整體聯動,高效開展案事件處置、傷員救治、秩序維護和現場控制等工作。在重要時期,公安機關要將轄區學校作為工作重點,加強安全防范指導、檢查和巡視。
(二)實施“一校一警”。高等學校在重要時期,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和工作實際需要,實施一校一警,強化安全防范。高校所在地公安機關要協調警力,在重要時期與學校保衛部門一起開展相關工作,指導、幫助高校加強校園安全防范、維護穩定、處置事件。
(三)加強學校周邊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公安機關要把學校、幼兒園周邊地區的治安防控工作作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統籌安排警力,加強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震懾犯罪,增強師生安全感。特別是在重要時期,要加大巡邏防控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涉校涉生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
三、建立安全穩定形勢會商研判制度
(一)教育、公安部門加強溝通和會商。教育與公安國保、治安、反恐、網監部門要密切協作,進一步加強信息資源溝通共享,平常時期及時溝通聯系,重要時期召開會商座談會,研判學校安保維穩形勢,制定工作措施,保障學校穩定。
(二)學校建立重要時期維穩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學校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密切關注社會動態,根據工作實際以及各重要時期需要,定期分析校園輿情,了解師生訴求,梳理各種不穩定因素,有針對性地進行研判,提出對策,及時化解處置。
(三)加強校園輿情信息管控。學校要加強校園網絡管控和輿情信息收集,及時發現負面、煽動性各種不穩定信息,發現網上有害信息和非法活動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迅速處置。
四、健全應急處突工作機制
(一)建立工作機制。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健全完善緊急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和《突發安全穩定事件應急預案》,在重要時期,要啟動工作機制,按照《預案》規定做好準備。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省綜治辦、省維穩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制定的《河北省學生傷亡事件應急處置辦法》(冀教規〔2013〕2號),密切聯系、加強協作,及時處置學校發生的安穩事件。
(二)及時處置涉校涉生事件。學校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涉校涉生治安、刑事案件,要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同時按照常規應急處置方案,做好思想準備,及時、有效、妥善處置。公安機關積極響應學校報警,及時出動警力處置事件。重要時期發生的涉校涉生案件,公安機關要組織專案組,迅速處置。
(三)做好應急準備。各級各類學校與轄區公安機關保持信息暢通,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問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學校要加強應急、防暴物資準備工作,為門衛、保安人員配備必要的通訊、保衛器材,確保遇有緊急情況,能及時報告、處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廣大教職工和學生應對突發安全和治安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公安廳